首 页
报废标准
报废须知
报废流程
解体展示
报废新闻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报废车回收区域
从化区
增城区
南沙区
花都区
番禺区
黄埔区
白云区
天河区
海珠区
荔湾区
越秀区
联系我们
电话:17620701338
联系人:李经理
地址:广州市各区均有网点
报废标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报废标准
广州番禺区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
在广州市从事报废车回收行业二十余年,而且广州市政府所颁布的相关政策也在第一时间被公司拿到了,伴随着政府颁布的《机动车报废标准》政策的出台,相信会使我国的报废车回收行业更加的严谨、规范。而且《机动车报废标准》政策的主要政策内容如下:
一 | 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二 | 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
三 | 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
四 | 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
五 | 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
六 | 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
不同类型的机动车报废条件如下:
一 | 被盗抢的机动车
01 / 对网上能查询到被盗抢信息的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结案的被盗抢机动车,车主可凭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和县级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办理注销登记;
02 / 对网上未能查询到被盗抢信息的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结案的被盗抢机动车,车主可凭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和案发地县级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办理注销登记。
二 | 自行解体出售的摩托车对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自行解体作为废旧金属出售的摩托车,可凭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和作出的相关书面说明办理注销登记。
三 | 赠予或转卖后未过户的机动车对赠予或转卖他人后,未办理转移登记且无法找到受予人或受卖人的,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可凭车辆所有人的申请和作出的相关书面说明办理注销登记。
四 | 丢失的摩托车对已达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丢失的摩托车,可凭车辆所有人的申请和作出的相关书面说明办理注销登记。
点我电话咨询:17620701338